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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宣传之蓝卡作废说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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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7日,我公司调查发现宣传“蓝卡”63601—63800、69301—69400、号段违反合作协议,进入蓝田汤峪当地进行售卖,扰乱当地温泉价格体系,给当地旅游行业造成严重后果,后经查证属于我公司用于置换支付于合作方“西安悦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”“陕西二套”的出卡号段。

合作协议明确规定:宣传卡蓝卡禁止进入蓝田县汤峪镇进行售卖,如汤峪镇内发现售卖之蓝卡号段内任一卡,所属号段内200张卡全部作废!

按合作协议给予宣传“蓝卡”63601—63800号段的200张、69301—69400号段的100张卡作废处理,

已通知“西安悦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”“陕西二套”对所出售蓝卡63601—63800、69301—69400号段进行召回,如后续宾客所持蓝卡在作废卡号段之内的蓝卡天潭温泉不给予接待,所有造成损失的由“西安悦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”“陕西二套”承担

西安汤峪天潭温泉酒店实业有限公司

2016年12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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